Saturday, March 24, 2007

2007年3月24日

开便利店是这样的一个生意,进入不易,有一定规模的店面(年营业额100万左右),经营权叫价十四五万,一般会有五六万的存货,接手要有20万左右的资金,我前些时候考察的那个店,该店主20岁偷渡到加拿大,在他的姐姐店里打工,后来花了五年的时间才攒够钱买一个年营业额50万左右的店,干了三年才与另外两个亲戚合伙盘了现在这个店。原始资本积累不易,进入不易,退出亦不易,当你有一天不想干了,(无论出于何种原因),你要把店卖掉,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,卖的人想赚钱,买的人想杀价,辛苦几年的利润都在店里呢,卖的人自然想要个好价格,但市场的发展是有其大趋势的,大超市的兴起与竞争,大超市现在的营业时间也延长到了晚上10点,便利店时间的优势不在,禁烟运动在不断消减便利店三大支柱烟草的收入,现在看便利店的生意是在走下坡路。接店后能保持前店主的销售额或略有下降已经算很不错了。你急着出售,太便宜了他又不敢买,怀疑有什么陷阱(当然很少有人出价很便宜)。生意就是在博弈中选择!
开便利店与打工的区别:打工是为别人工作,朝不保夕,被裁掉就失业在家,这正是年龄在40岁以上人士最担心的一点,开店,相当于自己为自己工作,自己不裁掉自己,就可以一直干下去(相对而言)。想多挣一点就辛苦一些,风险和收益与打工差别不是很大,关键还是看我们自己要选择什么。头几年,如果选择朝九晚五,有时间娱乐,有时间陪家人,就打工好了,但要承担日后失业的风险;如果能耐得住寂寞,吃得了苦,每天出家门的时候妻子孩子还没有醒,晚上回家时他们已经睡着,而又害怕四五十岁时被裁员的痛苦,那就开店吧,不同的谋生方式而已,世上不付出就得到的事情不是很多。
听说这里有一种彩票,叫:“付工资日”,就是如果你中了大奖,彩票局每两星期支付你2000元,直到养老送终。中奖人不知要多令人羡慕,对一个四五十岁的人固然好事,但对一个年轻人来讲未必是一件好事情。吃不着葡萄,葡萄未必都酸,也未必都甜。
今天早上爸爸来电话,鼓励我人生的事情没有一帆风顺的,困境中要莫言放弃,痛苦的过程预示着成功地希望。昨天给他打电话,把我现在的困惑和苦恼倒给了他,料想他昨夜一定没有睡好觉。世上父母对子女的关爱往往大于子女对父母的关爱。最近时常在梦中梦见丁丁。

2 comments:

theau said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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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onymous said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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